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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捕蛇者说》时,蒋氏那句"吾斯役之不幸,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"总让人心头一颤。唐代的赋税究竟严苛到什么程度,竟让百姓宁愿冒着被毒蛇咬死的风险去捕蛇?细究史料会发现,中晚唐时期的"两税法"看似简化税制,实则暗藏玄机——除了正税外,还有"青苗钱"、"地头钱"等二十多种附加税。柳宗元笔下那个"殚其地之出,竭其庐之入"的场景,绝非文学夸张。天宝年间,全国户税总额约200万贯,到德宗时已飙升至1200万贯,而同期人口却减少了近三分之一。

最讽刺的是,捕蛇抵税这种看似荒诞的政策,在唐代税制中居然算得上"仁政"。敦煌出土的《水部式》残卷记载,河西走廊的农户需按丁缴纳"白刺",即采集特定药材抵税。但像蒋氏这样能成功抵税的家庭少之又少,多数人就像文中"非死则徙尔"的乡邻,在"悍吏之来吾乡,叫嚣乎东西"的催逼中家破人亡。元和四年(809年)的浙西大旱,朝廷非但不减免赋税,反而强征"羡余",导致"饿殍载道"的惨剧——这或许就是柳宗元被贬永州时亲眼所见的现实。
从租庸调到两税法的税负陷阱
初唐的租庸调制本已不轻,成年男子每年需纳粟二石(约合今118公斤),绢二丈。但安史之乱后推行的两税法,将实物税改为货币税,百姓被迫卷入市场波动——官府按高价折收实物,按低价折算银钱,白居易《杜陵叟》中"典桑卖地纳官租"正是这种"剪刀差"的写照。更可怕的是征税手段,《旧唐书》记载地方官为完成考课,"或增派或预征",贞元年间江南道甚至出现提前征收三年赋税的奇闻。
当我们对比唐代与汉代的税率时会发现惊人差异:汉代三十税一被视为仁政,而唐代实际税率常达十税三。敦煌文书S.514号记载,一户有田50亩的农家,各类赋税折合高达年收入的45%,这还不包括徭役折算。难怪柳宗元发出"孰知赋敛之毒,有甚是蛇者乎"的呐喊——在永州这种"南荒"之地,毒蛇每年致死不过数人,而苛政却让"十室九空"成为常态。